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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行业观察】证监会正式发布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主要制度规则

安惠投资 2019-03-04 行业新闻 1,490 次

2019年3月1日,证监会发布了《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(试行)》和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(试行)》,自公布之日起实施。经证监会批准,上交所、中国结算相关业务规则随之发布。

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主要制度规则自2019年1月3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至征求意见结束期间,证监会及上交所、中国结算通过邮件、信函、热线电话等渠道收到各类意见建议共700多份,并召开座谈会、发放调查问卷听取了相关各方意见。社会各界对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给予了高度关注,并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。证监会及有关单位对反馈意见逐条进行认真研究,充分吸收进一步明确注册要求和程序、优化减持制度、完善信息披露等合理意见,并相应修改完善了《注册管理办法》、《持续监管办法》等制度规则。

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主要制度规则共有 2+6 个相关政策,对科创企业注册要求和程序、减持制度、信息披露、上市条件、审核标准、询价方式、股份减持制度、持续督导等方面进行了规定。如果科创板运行顺利,将加速中国资本市场的市场化进程,也将倒逼主板、中小板、创业板存量板块的有关制度变革。

预计科创板首年给券商带来的业绩贡献约为 60 亿元,占 2018 年证券行业收入约 2.4%,预计头部券商受益更明显

1)资本市场制度改革需要抓手。这个抓手就是能够承担资本市场定价的核心功能、对上市公司股票内在价值真正负责任的市场化主体。这个市场化主体就是投行。投行的强大,对于资本市场改革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。目前中国券商的投行业务收入及占比有限,未来通过直接融资带来的业务收入提升空间巨大,具备一流投行潜质的券商将成为资本市场改革的受益者。

2)预计头部券商将直接受益于科创板。证监会于 2018 年 6 月发布的相关指引,综合考虑专业能力水平、风险管理能力、资产收入规模、证券公司分类评价结果和投行类业务合规情况选定 10 家券商作为创新试点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(CDR)的主保荐机构。这 10 家券商分别为:中信建投、国泰君安、中金公司、招商证券、中信证券、申万宏源、广发证券、海通证券、银河证券和华泰联合证券。

3)科创板首年给券商带来的业绩贡献约为 60 亿元,占 2018 年证券行业收入约 2.4%。由于科创板项目大概率会集中于头部券商,我们判断中信建投、中信证券等公司的业绩会有更高的提升。此外,科创板带来上市标的与整体市场交易量的提升,以及后续潜在的各项业务并未纳入测算(由于不确定性强),因此“设立科创板并试点注册制”对券商业绩的实际提升效果将显著优于我们对于直接增量的测算。

市场活跃度明显提升。2 月两市日均成交金额为 5890 亿元,环比提升 99%;2019 年日均交易额已回升至 4217 亿元,较 2018 年全年(日均 3689 亿元)增长 14.26%。两融余额逐日回升至 8047 亿元(2018 年两融日均余额为 9138亿元),较 1 月底上升了 877 亿元。市场景气度回升有利于券商业绩改善。2019 年至今沪深 300 涨幅为 24.55%,而 2018 年 1-2 月沪深 300 涨幅为-0.18%,全年累计跌幅为 25.31%,预计 2019 年 2 月业绩同比改善明显。

券商基本面改善趋势强,政策环境持续改善。资本市场改革与政策纠偏+投行和直投业务增长+融资成本下行+股权质押纾困+集中度提升+股票市场回升+高 Beta。行业平均估值 1.92x PB,大型券商估值在 1.3-1.9x PB 之间,行业历史估值的中位数为 2.5x PB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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